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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学术论文撰写的窍门:把写论文当作一场真诚对话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纪梦阳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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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珊珊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报刊社编辑。

  读者对论文的每一次解读,都是与作者的一次碰撞与对话;作者对文章的每一次修改与推翻,都是对自身研究的反思与延展。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或许有一些技术性的“套路”可循,但这些“套路”其实是很容易被识破的,是缺乏生命力的。要形成一篇高质量学术论文,一定要具备用知识的增量回答问题的能力。在笔者看来,不妨将写论文当作一场真诚的对话——与自己对话、与理论对话、与编辑及潜在的读者对话,关注写作常识,扎实锤炼“手艺”。树立这种“对话意识”,至少要做到以下五点。

  有自己的立场观点

  一场有品质的对话,要有一个清晰的表态,即最终要传递一个有品质的“内核”。在一篇论文中,一个清晰的立场至关重要。没有观点,所“论”何物?但这正是现在很多论文所缺乏的。比如,以“论某某法”“论某某制度”为题目的一些论文,读来好似教科书,既没有重点也没有结论,既不坚持什么也不反对什么,既不和人家商榷问题,也没准备被人家质疑。有的作者拿到论题后,快速地搭建一个“流水线结构”——先做一个导言,再对核心概念进行定义,接着进行学术回眸、文献综述,似乎形成一个可以用到任何题目中的机械框架。但这些部分只是写一篇论文结构上必需的内容,并不必然导出结论。

  这种曾经盛行的教科书式的写作体例有其客观存在的历史背景,亦有其特定的时代贡献,但在今天,绝大部分这样的法学论文已经不合时宜。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往往是由于论文选题过大,内容太宏观,一般理论性论述多,具体描述性内容少,泛泛而谈,导致写作仅限于现象和表面性的描述,而没能触及研究问题的本质,不透彻、不解渴。

  研究的最终目的,不是堆砌旧物,而是创造新知;不仅要学习知识,还要建构答案。那些只划定一片大致的研究范围仅进行缺乏中心命题的体系化叙述的论文,很难被认为是有价值的。

  论证须有足够耐心

  如果只是用一个断言来对抗另一个断言,这不是有意义的对话。论文写作的论证过程,要求我们不把任何知识当作不可置疑的前提,也不把任何观点当作理所应当的存在,每一处“可能”都是一个待证命题,每一种勇敢猜想都需要测量、描述、鉴定,都需要证据与资料的加持。法学论文强调客观论证,即前提为真、逻辑自洽。

  实践中,我们常听到不少期刊编辑提到,我们现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两种不合逻辑的“假三段论”:第一种模式,大前提是“某问题是什么”,小前提是就该问题“甲专家的观点是……乙专家的观点是……丙专家的观点是……通说认为……”,最后得出结论“笔者认为……”;第二种模式,大前提是“某问题是什么”,小前提是就该问题“英国如何,日本如何,美国如何”,得出结论“中国应当如何(或者不应该如何)”。这种简单粗暴、毫无逻辑关系的“论证”,不是真正的论证。

  我们进行学术对话,并不是一定要争一个输赢,但一定要心怀诚实与关切,谨慎地去思考、耐心地去说理,不武断下结论、不随便贴标签,力求将细致的证明力铺满论证的每一个环节。

  恰当地运用理论

  创造理论的拓荒者毕竟是少数,它有天然的门槛,关乎天分智识,关乎时代机遇。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运用已经较为成熟的理论来探讨真实世界中的问题,作出一点微弱但可见的学术贡献,是绝大多数人论文写作的目标。而实践中,不少论文缺乏理论知识的运用,这是比较常见的硬伤。有的文章做了大量经验研究,但没有把经验连接到理论当中去,使文章变成了一个调研报告,一种浮光掠影的碎片化信息堆积,缺乏理论高度和学术品位。前述的“假三段论”问题,大部分都是理论阙如导致的,一些比较法研究的文章,针对某一问题,罗列出别国做法后便轻易得出法律移植的结论,却没有回答那些最基础的理论问题,如法律移植的前提何在?这些前提正确恰当吗?怎样移植,成本如何?不能恰当地运用理论,盲目地堆积材料,无助于认识事物的内部结构和层次。当一篇论文仅堆积“爆表”的数据、仅罗列各种各样的法条,或者充斥着无法证实的断言,那么它是很难被认可的,更勿论出彩了。

  运用理论不是一种简单的“展示”,要警惕那种粗糙的理论嫁接。这在许多所谓的“交叉学科”论文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有的作者发现某个其他领域的理论和自己正在研究的问题有所联系,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印证自己的结论,便匆忙地将其嫁接到自己的研究中,并不能充分地将移植的内容与自己的专业相结合,这使得学说仍游离于表层,无法生根、难以自洽。

  表达要规范清晰

  语意清晰是对话的基础。诗歌、散文有时候刻意以语言的模糊性营造意境,但对法学论文而言,“好好说话”是最起码的要求。在法学论文写作方面,没有无法言传只能顿悟的道理,没说清楚,极可能是因为没想清楚。大量生僻甚至是自造的字词、通篇长句子、浓浓的“翻译腔”,并不能体现文章的“高级”。一篇文章,如果连文通字顺、结构清晰、行文准确都做不到,是否合格,恐怕值得怀疑。读者阅读一篇法学论文过程中,如果大部分有专业背景的人结合上下文也难以弄懂文本的含义,每看一段都要停下来花时间揣摩作者的意图、澄清一下语词的含义,那么很可能是作者在故弄玄虚,企图蒙混过关。

  当然,学术语言自有其特殊性与复杂性,但我们作为研究者、写作者,应当学会使用朴素的思想、平实的语言应对复杂的问题。毕竟,学术语言是为学术思想服务的。没有清晰思想观点的学术语言,只是一套术语的组合而已,甚至不过是“时髦的废话”。

  注重塑造文章的线条

  健美运动员肩宽背厚腰细,尽显形体之美。好的论文也是一样,作者应注意主题鲜明、结构清晰、节奏明快、详略得当,为文章塑造优美线条。有的作者将多头移植而来的材料堆砌起来,未经有效的提炼组织,龃龉甚多,又因缺乏足够的体系观照,阙者仍阙。有的作者一味追求结构的完整,东拉西扯、欲休还说,夹杂了许多没有目的性的废话。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好似患上肥胖症,丝毫没有腰身的美感。

  如何塑造一个好的线条?一要保持议题明确,把握好论证的轨迹,不随意跳跃。如果一篇文章在不同的议题中不断穿梭,身形逐渐模糊,态度逐渐暧昧,就会导致混乱,无法有效展开。二要注意详略得当。论文都有主次之分,应该科学谋划篇章结构,合理设置各个部分的篇幅。日常工作中,反面的例子并不少见。例如,有的论文用了很长的篇幅对写作背景、思路、理论基础、必要性、重要性等内容进行“事无巨细”的论述,但对于本应重点论述的建议部分却“惜墨如金”,导致文章头重脚轻。三要做到词句精简。鲁迅曾说:“文章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对于文章的次要部分,我们要善做减法,通过反复推敲与提炼,选择最为精简的表达方式。

  上述内容,其实都是论文写作的常识,是“及格线”。作为一名编辑,笔者期盼能通过文章与作者进行真诚而有效的对话,新鲜的议题、明确的观点、有力的论证、优雅的行文、个性的表达是作者最好的自荐信,这对我们的每一次鉴别、衡量、呈现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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