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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以政法之名 传时代力量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法学会 作者:兴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及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把内蒙古形象立起来的目标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增强兴安盟法治文化氛围,展示兴安盟政法形象,兴安盟委政法委、兴安盟法学会、兴安盟盟域社会治理中心拟举办“以政法之名 传时代力量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活动,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主题:“以政法之名 传时代力量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征集内容包括:“诚信建设工程”“春蕾保护行动”“命案防控”“依法治盟”“北疆枫桥˙善治兴安”等政法领域重点、亮点工作相关内容。

二、征集对象

全盟法学法律工作者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及健康向上、突出法治文化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原创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连贯完整。书法作品不超过6尺整张(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竖幅,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所有来稿请勿装裱,强化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读,规范文字与书写。

(二)美术类作品

切合主题,传播社会正能量,作品种类不限,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漫画、线描画、纸贴画、艺术设计、剪纸等均可,鼓励各种创新形式,画作尺寸一般不超过60cm*45cm  (4开纸),需附简要文字介绍。

(三)摄影类作品

围绕主题,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展示政法系统正面形象。作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8张。作品遵从原貌,只可做色彩饱和度、明暗关系调整和后期裁切,不得添加或删减照片元素,不得后期合成。高清原图,JPG格式,大小在5M以上。创作器材为相机(包括胶片相机和数码相机)、无人机拍摄的作品。

四、投稿事宜

作品创作时间为2022年10月至今,每位作者投稿限一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受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未按要求创作的作品将不予评审。

投稿时间截至2024年5月29日。

书法、美术作品需通过邮政邮寄原稿,摄影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所有作品均需附作者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体裁、作品名称。

五、其他

所有参与投稿作品均默认为同意对外宣传、展览。

联 系 人:张  炜、马欣昊、宋  妍

联系电话:0482-8268108 (盟委政法委队伍建设宣传科)

                0482-8267430(盟法学会编辑部)

                0482-8268869(盟域社会治理中心办公室)

电子邮件:xafxbjb@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党政综合办公大楼144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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