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简介

       突泉县法学会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法治突泉建设,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力量。

       突泉县法学会成立于2015年,2021年3月突泉县委编委正式批复,列入群团机构序列,级别为正科级,业务由县委政法委管理。

       设置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会员管理股、学术交流股。

       突泉县法学会主要职责是:

       (一)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 引领、繁荣全县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参加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全县改革开放和法治突泉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 组织全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组织法律工作者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等评估工作。

       (四) 组织参与评选和表彰全县优秀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参与法治宣传,主管主办法学会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和思想库的积极作用。

       (五) 履行主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团体会员的工作。

       (六) 完成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7430 传真: 0482-8267441 Email: xafx2060@126.com

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管 兴安盟法学会主办 蒙ICP备 2021000824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